新疆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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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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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是全国重点大学,国家首批“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国家“中西部高校综合实力提升工程”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全国首批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行列,2018年确定为教育部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部区合建”高校。学校现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九个学科门类;有14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37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8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

一、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招收博士研究生类别为普通计划博士研究生、“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面向各专业招生,招生计划12人(学术学位博士5人,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7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仅限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生,招生计划5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仅限030500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招生,招生计划25人。其余类别招生计划以国家教育部最终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二、招生方式

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招生方式为“申请-考核”制,其他各专业招生方式分为普通招考(包括:统一考试、“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方式。

三、招生专业

招生专业详见《新疆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四、学习方式

我校博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均为全日制。

五、报考条件

(一)以统一考试方式报考考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报考普通计划考生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除满足(1)、(3)、(4)项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修完报考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全部课程,提交进修学校开具的成绩单(研究生管理部门盖章)或取得研究生课程班结业证。

②本科专业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③具有达到硕士研究生同等学力水平的科研成果:近三年发表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高水平研究论文(第一作者),或公开出版学术专著,或获省部级及以上科研成果(名列第一)。

(6)报考085700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博士)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考生除满足以上报考基本条件外,已获得硕士学位者须为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如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工程管理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同等学力的人员须为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具有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取得突出成果,如主持或者作为骨干参与国家重要科研项目或工程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

2.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

(1)满足普通计划考生报考条件。(2)符合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报考条件,且取得报考资格。该计划报考资格审核确认由考生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新疆区考生可咨询自治区教育厅0991-7606227,兵团教育局0991-2896299,其他省份考生咨询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

3.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

(1)满足普通计划考生报考条件。

(2)报考人员须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且在职在岗。需经所在学校思政(或党务)工作部门、人事部门推荐,所在地省级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审核通过,取得报考资格。

(3)截至报名之日应专职从事高校党务或思想政治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

(4)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招生单位规定。

4.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

(1)满足普通计划考生报考条件。

(2)仅招收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

(二)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的考生须满足《新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修订)》(新大校字〔2021〕101号)、《新疆大学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培养及学位授予工作指导意见》(新大校字〔2021〕102号)中规定的条件。

(三)硕博连读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为我校在学硕士研究生,具体学业要求按《关于开展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四)直接攻博招生方式招生对象为获得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考生。具体要求详见《新疆大学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 (含直博生)章程》。

六、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资格确认两个阶段。

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学术学位)考生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12日;统一考试、“申请-考核”制(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考生报名时间:2023年4月3日~25日。

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系统报名、缴费。缴费成功后,报名信息生效,未缴费者报名信息无效。报名、确认等相关事宜以研究生院网站或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博士生报名公告为准。

七、考试(考核)

(一)普通招考

1.统一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

考试方式:现场考试。

考试时间:2023年5月13日。

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保持个人身体健康。

初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免试)、外国语和两门专业课。具体考试科目请查询《新疆大学2023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同等学力考生政治理论考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的普通计划考生相同。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考试科目三为3001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其中含经典著作知识40%,思政辅导员知识60%),其它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的普通计划考生相同。

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考生,考试科目与报考同专业的普通计划考生相同。

(2)复试

复试由各招生学院组织,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术水平考查,主要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申请-考核”制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考核阶段

考生按规定时间报名并提交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申请材料,报名流程及要求可查询学校发布的报名公告。经学院、学校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查通过后,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复试)。

(二)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查、综合考核等阶段。硕博连读考生由学院推荐选拔,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

八、录取

(一)我校按照“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考生成绩(含初试或材料审核成绩及复试或综合考核成绩),并结合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及身体心理健康状况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定向就业考生正式录取前,其所在单位及其本人须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考生因报考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责任由考生承担。

(三)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学校根据实际报考情况自主划线。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该计划学术学位只能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工程类专业学位不受限制。

非报考本计划人员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外录取。

(四)报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的考生实行“自愿报考、统一考试、单独划线、择优录取”政策,录取专职辅导员的比例占招生名额的70%以上。专职辅导员是指在院(系)专职从事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学工组长、团委(团总支)书记等专职工作人员,具有教师和管理人员双重身份。

按教育部文件中“计划数为5个及以下的最多招收本校生源1人”之规定,我校可录取本校生源1人。

非报考本计划人员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外录取。

(五)报考“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后备人才培养专项计划”的考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博士期间按培养方案担任助教不少于一年,并按时参加“全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网络集体备课平台”举办的“周末理论大讲堂”活动。

九、学制及学费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学制4年,最长学习年限6年;硕博连读研究生学制5年(含硕士阶段),最长学习年限8年;直接攻博研究生学制5年,最长学习年限8年。

学费标准按自治区发改委制定收费标准执行,具体可登录新疆大学研究生院网站查询。

十、奖助体系

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有固定收入者除外)可享受国家助学金,参评国家奖学金、自治区奖学金、自治区学业奖学金及宝钢教育等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办法以学校文件及当年通知为准。

十一、报考咨询

新疆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991)8582567,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见研究生院网站首页。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胜利路666号(研究生院)

网 址:http://www.xju.edu.cn(新疆大学)

http://gs.xju.edu.cn(新疆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我们:0991-2111088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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