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工作办公室(分团委)岗位职责
信息来源:
日期: 2024-05-27
浏览次数:
一、在学校党委和学院党委以及分管领导的领导下,按照国家及学校学工管理政策规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处理有关学生工作方面的管理、教育、服务工作。
二、负责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国防教育、安全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校纪校规教育等。
三、负责学生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做好学生的班风、学风建设工作、负责学生的休、退学办理和违纪学生的调查处理工作,做好学生证办理、档案管理、医疗保险、新生接待、入学教育、毕业生离校等日常服务工作。
四、开展“三进两联一交友”工作,与班主任、副班主任、指导老师等共同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五、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和资助工作,学生的评奖评优评先、勤工助学及贫困补助工作。
六、开展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
七、以创新创业教育为突破口,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力促进学生高质量创新创业。
八、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心理辅导工作。
九、开展意识形态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十、负责学生的党团组织建设工作,开展好校园文化活动、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
十一、负责配合学生社区做好学生社区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学院学工队伍建设工作,指导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社团、学生党、团支部和班委会等队伍开展学生工作。
联系我们:0991-2111088
新疆大学博达校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华瑞街777号
邮政编码:830049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