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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技术中心管理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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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2024-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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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校企合作工作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
二、负责校企合作单位的考察和遴选、校企合作活动的组织与管理,开展校企合作。
三、负责工程师学院年度财务预算的编制与申报。
四、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协助开展人才培养体系建设、实验实训基地建设、教师工程实践、社会服务、学生实习和就业等工作。
五、推进校企合作项目实施,组织各类校企合作项目的申报,校企合作工作数据统计与上报。
六、负责校企合作协议审核,协助做好校企重大项目的调研与论证。
七、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在学院的领导下开展工程师技术管理工作。
九、负责起草及修订企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
十、负责学院理事会技术中心的运行维护。
十一、负责组织解决各项目实施遇到的技术问题,提出解决意见。
十二、研究生专业实践训练环节管理。
十三、学院实验室(平台)建设、实训课程建设,设备管理、实验室安全及对外服务。
十四、通过成果的辐射与扩散,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助推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开发,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十五、针对行业或领域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问题,以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创新与集成,加速科研成果工程化、产业化。
十六、形成开放服务和合作研究的有效运行机制,接受企业、科研院所等单位委托的科学研究、试验、设计和配套技术服务,并为其提供工程技术验证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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